190bp踢球者指数自然保护区林政执法暂扣、没收财物保管制度
发布时间:2010-09-27 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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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暂扣、没收财物应由办案单位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
二、暂扣的财物,应当在结案后依法处置。
三、对暂扣的车辆、手机等物品,在暂扣期间不准擅自使用。
四、依法没收的野生动物,不论活体、死体及其制品统一与管理局联系,按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理。
五、依法没收的材料应交指定的经营单位经营。
六、对暂扣没收的财物在保管、保存、处理各个环节均要办理正当的手续,并要注明保管人、案件经办人、办案单位领导及办理日期,以备检查。
供稿:康发功 责任编辑:张远林